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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东盟FORM E产地证正式启用,这些变化一定要注意!附填制规范和答疑(转)
来源:海运网 | 作者:neilzhan | 发布时间: 1594天前 | 1298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8月20号开始启用新版FORM E证书。对于东盟Form E旧版是否能够继续使用的问题,海关也给出了答复,表示8月31日前所有东盟国家都支持旧版证书。

2.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请单位应在此栏加盖印章并授权专人在此栏签字。生产企业(非出口商)作为申请单位时,此栏加盖生产企业印章。

12栏:签证机构证明

例如:

Ningbo, ChinaOCT. 26, 2019

注意:

1.此栏填写签证机构签证地点、日期;

2.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在此栏签字,在提供给申请单位的证书正本和副本上加盖“中英文签证印章”,印章应加盖清晰,不能与签名重叠。签证人员的手签笔迹必须经总署统一向东盟备案,签名必须清楚,且与备案笔迹保持一致;

3.如属重发证书,签证机构在此栏加打" “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DATED ”)

13栏:

此栏为后发、展览、流动证书和第三方发票等四项内容的勾选项目。

注意:

1.后发证书: 申报日期迟于出运日期三天, 勾选“ Issued Retroactively”;

2.涉及流动证书:勾选“ Movement Certificate”。

3.展览证书: 当产品由出口方运至另一方展览并在展览期间或展览后销售给一方时,勾选“ Exhibition”。展览的名称及地址应在第二栏中注明。

4.第三方发票: 当发票是由第三方开具时, 勾选“Third Party Invoice”。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FORM E

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的概念: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十国签发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泰蔬菜水果协议》并入“早期收获”方案中继续执行。

为使中国和东盟双方尽快享受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的优惠,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方案,决定从 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相互给予关税优惠,这些产品主要涉及HS税目号第1章至第8章的农产品,其中包括活动物、活植物、肉类及食用杂碎、鱼类、乳品、其他食用动物产、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等。自2005年7月20日起,中国和东盟按照《货物贸易协定》,开始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

自此,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