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0号开始启用新版FORM E证书。对于东盟Form E旧版是否能够继续使用的问题,海关也给出了答复,表示8月31日前所有东盟国家都支持旧版证书。
3.问:对于列入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原产地规则要求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的产品,如何判断原产及填原产地标准?
答: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的,填写“WO”。
4.问:对于使用了非原产材料,列入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原产地规则为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加工工序,或者是上述标准组合的产品,如何判断原产及填写原产地标准?
答:无论选择何种标准,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填写“PSR”。
5.问:对于使用了非原产材料,既列入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又列入税则归类改变(CTH)清单的产品,如何判断原产及填写原产地标准?
答:根据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原产地规则,只要符合要求,填写“PSR”。
6.问:对于使用了非原产材料的产品,如何选择适用的原产地标准?
答:产品含有非原产材料,首先查看是否列入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如在PSR清单中,则按照对应原产地规则进行判断。如果不在清单,查看是否列入税则归类改变(CTH)清单,如在CTH清单中,按照产品4位税则归类变化进行判断,也可以通过区域价值成分进行判断。对于既不在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也不在税则归类改变(CTH)清单的产品,则通过区域价值成分进行判断。
7.问:何种情况下,需要在证书第9栏注明货物FOB值?
答:仅当适用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时,包括列入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的产品采用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时,需在原产地证书第9栏注明货物FOB值。
8.问:国内公司是否为第三方?
答:国内公司不属于协定第三方概念。第三方指非缔约方或是缔约方中其他国家或地区(比如,中国为出口商,印尼为进口商,第三方可以为香港、马来西亚、韩国等)。
9.问:对于存在第三方,证书如何填写?
答:对于第三方开具发票的,应在原产地证书第13栏勾选“第三方发票”,在第10栏填写第三方发票号码,并在第7栏注明第三方公司名称和国别。
10.问:原产地证书更改与升级前有什么不同?
答:维持原来做法。需要注意的,对于原定出口到特定一方的在途货物,其目的地发生变化的,出口商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退回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海关重新签发原产地证书。
11.问:新版原产地证书格式与升级前有什么不同?
答:原产地证书由原有的彩色印刷调整为国际标准A4白色纸印刷。对于多页的原产地证书,续页应和首页有相同的格式、签名、印章和编号。一份原产地证书涵盖的产品项数可超过20项。